欢迎
游客
,
注册
|
登录
|
会员
|
百易投稿网
|
百易书站
|
约稿博客
|
界面
|
简洁版本
|
帮助
百易创作论坛
百易创作论坛
媒体投稿(责任版主:millet2)
百易投稿攻略
失地失房 何以安身立命
百易茶楼(责任版主:清岚,百万朵玫瑰)
心情散文
诗词雅韵
小小说
音画工坊
易周刊
书香阁(责任版主:文坛风,小袋鼠)
小说漫话
书剑江湖
封面设计室
伙材盒
媒体投稿(责任版主:millet2)
写手纪事
投稿宝典
百易投稿攻略
广而告之
百易攻略(责任版主:四季浮云)
迎宾台
问题提交
精彩活动
1
/ 1 页
1
跳转
页
查看:
493
标题: 失地失房 何以安身立命
zjm123456
组别:
新人
积分:
3
帖子:
1
精华:
0
威望:
0.1
论坛币:
0
鲜花:
[ 0 ]
电量:
[ 0 ]
臭鸡蛋:
[ 0 ]
注册:
2007-12-18
2007-12-18 17:31
|
只看楼主
树型
|
收藏
|
小
中
大
1
失地失房 何以安身立命
失地失房
何以安身立命
官商勾结
将我逼上绝境
尊敬的司法工作者、新闻工作者:
我是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的农民,在县城东环新村居住着占地
225.05
平米、建筑面积
110.11
平米的独门小院,房产证、建设用地使用证齐全,手续合法,丈夫原陇西沙刺酒厂工作,该厂破产后,我们在自家的院子里搞起了食醋加工,批发零售,营业证、卫生证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齐全,手续合法,生意还可以,日子过的红红火火。
1999
年元月份,陇西县政府在我们未知情的情况下,将我们居住房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陇西邮政局,并发放建设用地批文。
4
月份我们接到拆迁通知书,由于是先出让后拆迁,程序违法,我未同意鉴定政府一手制定的拆迁协议,城建局便申请强制拆迁,经过我的申辩,法院调查了解后,下发不予执行通知书,强制拆迁未得呈。
2000
年
3
月
17
日
,我又接到拆迁通知书,拆迁人是邮政局,拆迁标准是政府制定的数十元的最低补偿标准,且不作任何安置,我仍未鉴定政府将其领导意志强加给被拆迁户,利用愚弄欺诈手段印制好的拆迁协议,于是城建局下达裁决书,限我在
15
天内拆迁完毕,无奈之下,
8
月
12
日
我将城建局告上法庭。
9
月
12
日
,法院追加拆迁人——邮政局为第三人参加诉讼,
10
月份,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,首次审理,我以法律依据指出其程序违法,有法不依,滥用职权,二次审理时,城建局局长出示了一份征用土地协议书,一份陇西县人民政府征拔土地文件(伪文件)经过详阅辩认我当庭指出两份文件相互矛盾,是后来补作的伪文件,其目的是为先出让后征收的违法行为作修正,局长为此没有作任何辩解。在此同时工商、税务、质检、计量、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我的醋坊以各种借口施加压力,使之停业。直到
11
月
15
日
,法院以越权行政为由撤销了裁决。当时管拆迁的负责人对我说:“这次你赢了,是因为我们把文件没做好,下次你赢不了。”然而我赢了官司,却丢了赖为维生的食醋加工,生活陷入了困境。
2006
年
4
月份,县政府又以拍卖方式再一次将该幅土地出让给一家私人包工头张某,并发放建设用地使用证,直到
2007
年
2
月
15
日
,我第三次接到拆迁通知书,拆迁人是张某,拆迁补偿标准却仍然是政府定价,但是同以前不同的是这次拆迁,县政府从下属各部门抽调了上百人组成拆迁工作小组,声势浩大的在全县范围内施加压力,给我派的是司法局、乡镇局、城建局等单位抽来的数名工作人员,他们先后来了十一次,每次我都以法律维权,他们说:“你讲的很有道理,也符合法律,但是我们没办法,谁的中心都清楚,政府这样做是不对的,可我们没有任何权利,我们也倒霉被抽到了,只能来你这儿‘上班了’,你一户不拆,我们大家领不上工资,国家的法律和中央的政策再好,县政府不执行,你和我都没办法,而且这一次拆迁,只要工作人员是被拆迁户的全部不让上班,动员家人直到拆除为止才恢复工作,县上的政策硬的很,你实在不同意,只好强制拆除,眼儿放亮一点,吃亏的永远是老百姓,自古以来,民告不倒官
……
”
另外,
2007
年
4
月份,县政府又将我村长期耕种的大片良田雇用车队辅上了沙石,以荒废地全部征收,我家的耕地全在其中,只给我每亩贰万元的土地补偿费,村民没有见到任何手续,没有得到分文土地安置费,也没有享受到任何社会保障,十七大对三农问题和民生问题非常关注,《物权法》、第四十二条也有明确规定,可陇西县政府却视中央政策和法律于不顾,将我再次推向贫困的边缘。
在政府工作组一边组织违法拆迁的同时,买主张某进入工地施工,先是断电
后是断水、断路、最后干脆把我的房院圈起来了,现在我无法生活,无法居住。我找过包工头张某,他说:“我掏了钱就要向政府要土地,我不跟你们谈,拆迁是政府的事,一个礼拜,我叫政府让法院强制拆掉你的房子。”
听一听,官的语气多么独裁,包工头的口气何等霸道,工作组的说法如此现实,一边是利用行政手段威逼、恐吓,另一边用不正当手段野蛮协迫,我一个挣扎在温饱线上的贫民,失地失房,何以安身立命!近九年的拆迁中,我的要求只有十个字:依法拆迁,合理补偿、安置。拆迁户和被拆迁户法律地位平等,且包工头张某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地产开发商,非公共利益,那么根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相关政策:作为房屋所有人,我应该与拆迁人张某商议拆迁补偿和安置事宜,而不是政府拆迁工作组。
然而政府城建部门无视法律,有法不依,违反法定程序,违法拆迁,越权行政,利用行政手段,长官意志,用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律愚弄被拆迁户,为谋求利益最大化,官商相互串通,用数十无低价向老百姓剥夺的土地乘机大建楼上楼,给本单位职工用成本价分房用高价转卖,谋取暴利。我的房院是每平米
82
元的政府指导价征收,张某的待建商品楼是每平米
1798
元,辅面是每平米
5700
元的市场预售价。近九年来,我耗尽物力、财力,劳神费心,目的是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但始终没有争取到与拆迁人平等的权利,却成为陇西典型的“钉子户”,最后被逼上了绝境,今日我的感受只是两上字:悲哀!
无可奈何,我只有问全国范围内的司法工作者和新闻工作者求援,殷切希望大家伸出援助之手,帮助我一个被官商逼上绝境的无辜的被拆迁户,一个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失地农民。帮帮我的孩子,我的孩子一个读高一,一个读高二,给他俩一席学习之地,给他俩一片生存的空间,寒冬腊月,日子难熬啊!
为了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,为了真正作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为了能让十七大的阳光普照甘肃陇原大地,我要呐喊,大声的呐喊。
地
址:甘肃陇西县城南城壕
17
号
联
系
人:林丽春
联
系
电
话:
15825824428
查看公共资料
查找该会员全部帖子
精华:
0
威望:
0.1
论坛币:
0
鲜花:
0
电量:
0
臭鸡蛋:
0
状态:
离线
<<
上一主题
|
下一主题
>>
1
/ 1 页
1
跳转
页
论坛跳转...
百易茶楼(责任版主:清岚,百万朵玫瑰)
心情散文
诗词雅韵
小小说
音画工坊
开心乐园
易周刊
书香阁(责任版主:文坛风,小袋鼠)
小说漫话
书剑江湖
封面设计室
伙材盒
申请推荐区
惊声尖叫馆
青春小说馆
第6幻想馆
军史架空馆
武侠仙侠馆
心情馆
作者求评
办公室
举报投诉
网编内部论坛
实习网编办公室
媒体投稿(责任版主:millet2)
写手纪事
投稿宝典
版权知识
百易投稿攻略
广而告之
百易攻略(责任版主:四季浮云)
迎宾台
问题提交
精彩活动
百易访谈
版主会议厅
超版会议室
书香阁办公室
百易茶楼办公室
百易攻略办公室
媒体投稿办公室
我的主题
我的帖子
我的精华
帖子标题
作 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