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作论坛版主管理办法
创作论坛由若干分区组成,每个分区下设若干版块,必要时,版块下可设一层子版块。分区的负责人称为超级版主,版块的负责人称为分版版主。以下若无特别指定,“版主”即指超级版主和分版版主的统称,“版”即指版主所负责的分区或版块。
一、 版主任免
1、 版主属志愿服务,所有百易注册用户均可提请担任任何版面的版主。
2、 超级版主由论坛管理员任免。
3、 分版版主由所属分区的超级版主任免。
4、 新任命的版主设最长一个月的见习期,见习期内享有全部权利义务,但无福利待遇。
5、 每个版名列第一位的版主,为该版的首席版主,总负责本版事务及版主的协调。
二、 版主权利
1、 全权管理本版事务。
2、 给本版会员颁发虚拟奖金或奖品(注:相关权限依论坛系统功能提供)。
3、 申办并组织本版会员活动。
4、 参与论坛建设。
5、 享受版主福利。
三、 版主福利
(另列于版主会议厅:
http://bbs.bitrich.com/showtopic.aspx?topicid=5937)
四、 版主义务
1、 遵守百易网用户协议(
http://bbs.bitrich.com/showtopic.aspx?topicid=2778)和创作论坛的基本版规(
http://bbs.bitrich.com/showtopic.aspx?topicid=2778)。
2、 在分管的超级版主或管理员指导下开展工作。
3、 确保本版无违反国家有关互联网和BBS管理及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、言论和文章,符合创作论坛基本版规。有关规定参见(但不限于
http://bbs.bitrich.com/showtopic-2778.aspx)。
4、 确保本版讨论的内容和形式符合该版的主题和要求,不符合者,要立即采取转移、删除、锁定等措施予以处置。
5、 遇本人难以定夺、解决的本版事务(问题、意见、建议、突发事件、技术操作等),立即告知超级版主或管理员。
6、 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:
1) 除法定节日外,每个版的版主必须保证如下每日在线时长(多人多次合计):
时段 最低在线时长(小时)
9:00——12:00 1
15:00——18:00 1
20:30——22:30 1
2) 版主上线、下线均要到版主日志版发帖签到,以便考核。
3) 对非公告类的置顶贴,若1日内无新回复,应取消置顶。
4) 3日内(请假期间不计)跟帖回复版主议事版面的新主题帖,以示了解。
5) 每个版面每周至少新设置1个精华帖(注:获推荐为精华的帖子,标题及其链接将在百易首页或者论坛页面滚动展示),设置标准:能充分体现论坛宗旨并具本版代表性之主题帖。
6) 7日(含)以上无法保证上线的,应在版主议事版面提前提出请假。
7) 对于有实质内容的主题帖,避免24小时内出现0回帖。
8) 对新注册用户(新人)的帖子,版主要24小时内回复,主动欢迎、点评、鼓励。
9) 本版配备有写手QQ群的,若在群里有重要公众讯息,要在3日内整理到本版论坛中。
五、 版主考核
1、 版主考核结果是版主享受相关福利待遇的依据。超版由管理员考核,版主由超版考核。
2、 版主在履行上述第三条“版主义务”时,未能完成日常工作的,每次扣10~100积分及相应的威望,并扣除(所扣积分÷10)%的月赠百易币。
3、 出现以下情形的版主,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或者严重警告,取消当月所有福利,并扣除与其每月福利相当的积分和威望:
1) 转借拥有管理权限的ID供他人使用的;
2) 泄漏斑竹群中对话、泄漏管理员情况以及其他斑竹的马甲、泄漏网站情况的;
3) 未经许可,私自在站内外发布官方消息的;
4) 利用版主权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;
5) 采用纯水或者擦边球等不正当方式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的;
6) 在论坛签名中加入任何外网(非bitrich.com)的;
7) 其他给网站或者斑竹团队带来不良影响的行为。
4、 凡发现版主用斑竹ID或者其他会被网友认为能够代表官方言论的ID,在论坛、官方QQ群中出现以下任何情形者,立即取消版主资格,并取消一切福利:
1) 发表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;
2) 发表诋毁本网站及其公司的言论;
3) 参与论坛的争吵,或论坛因管理导致用户闹版时发表言辞过激的回复;
4) 辱骂用户或论坛工作人员的;
5) 在论坛拉帮结派,破坏版主团结的;
6) 弄虚作假,或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务利益的;
7) 被口头警告达到3次或者严重警告达到2次的;
8) 其他给网站或者斑竹团队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。
六、 其他
1、 论坛鼓励版主在遵守以上约定前提下充分展示个人风格和喜恶。
2、 版主本人对行使以上权利义务的行为负责。